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補助師資培育學系辦理師資生教學實務能力檢測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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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為建立師資生教學實務能力檢測機制及強化師資生教育專業知能,期望透過補助師資培育學系(以下簡稱師培學系)自行辦理檢測及增能工作坊,以增進師資生教學實務能力,並提升師資生學習成效,特訂定此計畫。

貳、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實習與地方輔導組(以下簡稱實輔組)。

參、實施方式:

一、辦理方式:辦理依師資生(含教育實習學生)需求之教學實務能力檢測(如:教案設計、學習評量、多媒體設計與運用、教具製作等)及教學實務增能工作坊。
二、辦理期間:每學年度第一學期為8月至11月底;第二學期為2月至5月底。
三、申請方式:請師培學系依申請書及補助經費預估表(如附件1及附件2)向實輔組申請,進行書面審查。
四、申請期間:每學年度第一學期於10月底前;第二學期於4月底前。
五、活動參加對象及人數:本校師資生及教育實習學生。

(一)教學實務能力檢測:每場次至少10人參加,若申請學系參加人數低於6人,優先開放輔系或雙主修的師資生參加,如仍有名額可開放所在學院其他系所參加。
(二)教學實務增能工作坊:每場次至少20人參加,若申請學系參加人數低於15人,可開放其他系所的師資生參加。

肆、經費:由本學院編列相關計畫經費支應。

一、補助項目:講座鐘點費、助理講座鐘點費、出席費、審查費、印刷費、誤餐費及健保補充費,各項補助經費及規定,依補助經費預估表之說明辦理。
二、補助經費:辦理教學實務能力檢測及教學實務增能工作坊,每學期每申請學系最高補助新臺幣4萬元整。

伍、成果繳交:

一、為了解本校師資生教學實務能力程度,以反映本校師培課程設計課程基準及品質,並確保師資生專業核心能力的養成,請於檢測活動結束後,填寫師資生教學實務能力自評表及活動意見調查表(如附件3及附件4)。
二、請於活動結束後1週內,備齊成果繳交項目表、成果報告(如附件5及附件6)及相關資料繳回實輔組,並將電子檔寄送至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

陸、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規定之。

柒、本計畫經本校師資培育學院院務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