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評量

字級大小: 其他功能: 轉寄 友善列印 FB分享

現行教育實習成績評定及學生作業(任務)繳交一律上傳至「全國教育實習平臺」,請依照平臺操作方式及格式內容填寫或上傳資料。

成績評量

教育實習成績之評量項目以教學演示評量、實習檔案評量、整體表現評量為之。每一種評量項目都必須達到六成以上者,才為教育實習及格。


教育實習成績之評定採三階段進行:

  1. 「教學演示」:由實習指導教師、實習輔導教師及具三年以上教學經驗之編制內專任教師或退休教師共同評定。
  2. 「實習檔案」:由實習指導教師及實習輔導教師共同評定。
  3. 「整體表現」:由實習指導教師及實習輔導教師進行評定。

前項成績評定項目之細項指標為優良或通過達六成以上者為及格;其成績評定項目之細項與評定及通過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兩項評定結果,再送本校經過「教育實習輔導委員會」會議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