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教育季刊徵稿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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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教育季刊》徵稿辦法

一、發行宗旨:

本刊內容以傳播中等教育相關制度、政策、法令、課程、教學、師資、學生訓輔研究與實務資訊,致力提升中等學校教育之學術研究與實務水準為宗旨。一年出版四期,分別於每年三、六、九、十二月出刊。


二、徵稿範圍:

本刊徵稿稿件類型及審查方式如下:
稿件類型 說明 字數 審查方式
本期
焦點話題
根據當期專題發表之專文(導言、評論、綜述)。 字數上限 8,000字為原則 --
專題論文
學術論文
與中等教育相關之教育哲史與社會、教育行政與政策、課程教學與評量、師資培育與發展、學生心理與輔導等相關學術研究論文。 字數上限 12,000字為原則 雙審
教學專題 與國民教育、高中職階段各領域教學相關之課程、教學、評量、師資培育等專業論文及研究。 字數上限 10,000字為原則 單審
實務分享 各縣市在地之中等學校教育報導(教師、行政人員、研究人員、家長分享國內外中等教育行政、教學、學生輔導實務經驗)
教育想想(以當前中等教育之相關議題,透過正反合辯證之論述,引發教育工作的深層之思維)
字數上限 6,000字為原則 單審
心靈
加油站
學校或教師的教育小故事、教育事件或現象的觀察與省思、或教育哲理的反芻與回饋,只要有助於教育人員心靈的撫慰、振奮、洗滌、反省、成長,都是我們歡迎的對象,歡迎各界一起來為教育加油,為老師加油! 字數上限 3,000字為原則 編輯部審核
特色學校/單位 各中等學校或教育單位於本園地推薦學校/單位特色或教育理念 字數上限 4,000字為原則 編輯部審核

三、本刊全年收稿,稿件不論類型

隨到隨審,所有稿件皆採匿名審查,審稿秉專業、公正、倫理原則進行。審查要點請參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綜合業務項下網頁。


四、來稿將於收件後四個月內回覆審查結果

若自投稿日起四個月內未獲通知者,請來電詢問。


五、來稿格式:

  • 來稿請用電腦打字橫打,並請遵守字數限制(含中英文摘要、註釋、參考書目、附錄、圖表等)。
  • 稿件要項:
    1. 來稿格式請依APA教育論文格式撰寫。
    2. 投稿學術論文或領域教學類之文章,請附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請勿超過350字,英文摘要請勿超過200字,並請列出中、英文關鍵詞各3-5個。實務分享類則免附。
    3. 來稿之編排順序為:作者基本資料表、著作授權同意書、中文摘要、英文摘要、正文(註解請採當頁註方式)、附錄、參考文獻。除作者基本資料表及著作授權同意書外,請勿在文稿中出現任何作者基本資料,以利匿名審查。於接獲本刊同意刊登證明後,再附寄電子檔案。
    4. 「作者基本資料表」及「著作授權同意書」表格請逕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綜合業務項下網頁下載。
    5. 若有致謝詞,請於通知稿件接受刊登後再加上,並置於正文之後,長度請勿超過60字。如係學位論文改寫之論文,請於文稿第一頁加註下列文字:「本論文係〇〇〇提〇〇〇研究所之碩(博)士論文的部分內容,在〇〇〇指導下完成。」

六、凡經審查委員建議修改之文章

如作者於本刊通知後一個月仍未將文章修改回傳或回覆,視同撤稿。審查委員建議複審之文章,應於作者修改後且經複審通過,再由編輯委員會決定是否刊登。


七、本刊文責由作者自負,來稿請謹守學術倫理與規範

如有一稿多投、違反學術倫理,或侵犯他人著作權之事宜者,除由作者自負相關的法律責任外,二年內本刊不再接受該位作者投稿。


八、來稿若經採用,將發給「接受刊登證明」

惟本刊因編輯需要,保有文字刪修權。


九、來稿如經採用,寄贈當期本刊五冊,不另計稿酬,著作財產權為本刊所有

出版形式包括紙本出版及電子出版。本刊得選擇適宜內容刊登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網頁。


十、來稿請自行印出紙本一式三份

以掛號方式寄至10610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國際師培推動組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中等教育季刊投稿」字樣。同時應以作者姓名為檔名,將文章之PDF檔擲交至電子信箱 dec@deps.ntnu.edu.tw。


十一、本辦法經本刊編輯委員會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2004/04/1修正、2005/1/13修正、2005/2/25修正、2006/1/12修正、2007/1/18修正、2008/2/19修正、2008/12/05修正、2009/01/01施行、2010/03/11修正、2011/01/01施行、2012/02/02修正、2012/04/11修正施行、2015/02/09修正施行、2017/02/17修正施行、2020/02/17修正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