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球、金師、金筆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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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實習金球獎實施計畫

106年1月18日本校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處務會議修正通過

110年10月13日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師資培育學院院務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12年5月17日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師資培育學院院務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14年8月27日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師資培育學院院務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壹、實施目的:為感謝本校教育實習機構,協助輔導本校實習學生參加教育實習之各項活動,並提升教育實習輔導之品質。

貳、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實習與地方輔導組。

參、參加對象:本校教育實習機構。

肆、報名期程與方式:每年依本校師資培育學院官網公告時間,送交紙本報名表(如附件一)、授權書(如附件二)及計畫作品至主辦單位。

伍、作品規格:

一、輔導計畫作品請以A4尺寸裝訂成乙冊,並於封面書明「學校名稱」、「校長姓名」、「聯絡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年月日」。
二、計畫內容應包括輔導實習教師之教學實習、導師(級務)實習、行政實習及研習活動等重點及目標、計畫內容及組織、溝通及協調、資源運用及統整、輔導特色及創意等。

陸、審查方式:

一、評審:聘請專家學者3至5名組成審查小組,評定成績並擇優錄取。
二、評比原則:計畫重點及目標、計畫內容及組織、溝通及協調、資源運用及統整、特色及創意等5項各佔20﹪。
三、評選為特優獎之教育實習機構,總分應達90分以上。

柒、獎勵機制:

一、擇優錄取特優獎1名,優等獎2名,其餘錄取學校均為優良獎;每校致贈獎狀乙紙,並依獎項分別致贈圖書禮券(以下簡稱禮券),特優獎1萬元禮券,優等獎6千元禮券,優良獎3千元禮券。
二、獲特優獎並擬由本校薦送參加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者,需另依教育部最新公告參賽資料格式,依限繳交資料至本校師資培育學院實習與地方輔導組。

捌、公布與頒獎:依主辦單位公告時間辦理。

玖、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請備份,因入選作品需存放本校,以便不定時公開展示。
二、入選作品,本校有權出版,未入選作品,得於七月底前至本組洽領,逾期未領取者,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三、參賽作品如有抄襲侵權情事,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承辦單位若對作品有違反著作權之顧慮時,得取消其資格。

拾、本計畫經本校師資培育學院院務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實習金師獎實施計畫

114年8月27日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師資培育學院院務行政會議通過

壹、實施目的:為感謝本校實習教師,協助輔導本校實習學生參加教育實習之各項活動,提升教育實習輔導之品質。

貳、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實習與地方輔導組。

參、參加對象:本校聘任輔導教育實習之實習教師,包括實習指導教師及實習輔導教師。

肆、報名期程與方式:每年依本校師資培育學院官網公告時間,送交紙本參賽作品至主辦單位。

伍、作品規格:為配合參加教育部辦理之教育實習績優獎,作品規格請依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官網公告參賽資料格式裝訂成冊。

陸、審查方式:

一、評審:聘請專家學者3至5名組成審查小組,評定成績並擇優錄取。
二、評比原則:

(一)教育實習輔導計畫(含重點及目標、計畫內容及組織、溝通及協調、資源運用及統整、特色及創意等5項)40%。
(二)教育實習輔導記錄25%。
(三)教育實習輔導卓越事蹟20%。
(四)教育實習輔導理念、規劃、過程、成果及省思15%。
(五)評選為特優獎之實習教師,總分應達90分以上。

柒、獎勵機制:

一、獲獎實習教師頒贈獎狀乙紙及致贈圖書禮券(以下簡稱禮券),特優獎5千元禮券,優等獎3千元禮券,優良獎2千元禮券。
二、由本校依獲獎名次排序薦送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薦送名額依教育部當年度公告);獲本校薦送者需另依教育部最新公告參賽資料格式,依限繳交資料至本校師資培育學院實習與地方輔導組。
三、輔導本校實習學生獲金筆獎之實習教師,頒贈獎狀乙份,以資感謝。

捌、公布與頒獎:依主辦單位公告時間辦理。

玖、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請備份,因入選作品需存放本校,以便不定時公開展示。
二、入選作品,本校有權出版,未入選作品,得於七月底前至本組洽領,逾期未領取者,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三、參賽作品如有抄襲侵權情事,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承辦單位若對作品有違反著作權之顧慮時,得取消其資格。

拾、本計畫經本校師資培育學院院務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實習金筆獎實施計畫

106年1月18日本校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處務會議修正通過

110年10月13日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師資培育學院院務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12年5月17日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師資培育學院院務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14年8月27日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師資培育學院院務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壹、實施目的:鼓勵實習學生寫作實習心得,提升教育實習輔導工作品質,培育優質教師。

貳、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實習與地方輔導組。

參、參加對象:本校實習學生完成評選前1年2月至7月或前1年8月至本年1月之教育實習課程者。

肆、報名期程與方式:每年依本校師資培育學院官網公告時間,送交紙本參賽作品至主辦單位。

伍、作品規格:為配合參加教育部辦理之教育實習績優獎,作品規格請依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官網公告參賽資料格式裝訂成冊。

陸、審查方式:

一、評審:聘請專家學者3至5名組成審查小組,評定入選名次。
二、評比原則:

(一)教育實習楷模事蹟20%。
(二)教育實習計畫10%。
(三)課程設計與教學創新作法35%。
(四)校園人際互動、教學、導師、行政、研習等精要紀錄及省思應用25%。
(五)教育生涯的期許與發展、教育實習檔案(心得)10%。

柒、獎勵機制:

一、獲獎實習學生頒贈獎狀乙紙及致贈圖書禮券(以下簡稱禮券),第一名1萬元禮券、第二名8千元禮券、第三名7千元禮券、佳作各5千元禮券。
二、由本校依獲獎名次排序薦送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薦送名額依教育部當年度公告);獲本校薦送者,需另依教育部最新公告參賽資料格式,依限繳交資料至本校師資培育學院實習與地方輔導組。

捌、公布與頒獎:依主辦單位公告時間辦理。

玖、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請備份,因入選作品需存放本校,以便不定時公開展示。
二、入選作品,本校有權出版。未入選作品,得於7月底前至本校實習與地方輔導組洽領,逾期未領取者,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三、參賽作品如有抄襲侵權情事,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若對作品有違反著作權之顧慮時,得取消其資格。

拾、本計畫經本校師資培育學院院務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