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112年度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考學分複審注意事項
112年度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考學分複審注意事項
依112年度教師資格考試簡章規定,師培大學必須於考試放榜日十日(112年7月18日)前,函送應屆暫准考生「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等相關文件,敬請同學配合以下事項,俾便師培學院為各位製作放榜所需相關文件,以利考試放榜作業。
-
請考生務必事先與授課師長溝通、協調並提醒授課師長於6月26日前送交師資生學期成績。
-
請考生於7月3日下午5點前,繳交學分複審相關文件至培育學系,請務必詳閱下方繳交文件說明,未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者,視為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
-
放榜所需的「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將由師培學院代為送交至試務中心,考生不需要自己交;至於領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正本的時間,師培學院將再另行email通知考生。
-
如有特殊情況,請聯繫培育學系助教或師培課程組(02-77491232,z59001@ntnu.edu.tw)。
-
培育學系名單
112年度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考學分複審必備文件
身分別 |
繳交
|
繳交
|
複審必備文件 |
學
|
培
|
7月3日下午5點前 |
|
碩
|
培
|
7月3日下午5點前 |
|
培育學系:
任教科別 |
培育學系 |
輔導科(輔導活動專長) |
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
生涯規劃科 |
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
健康教育專長(健康與護理科) |
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 |
家政群 |
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 |
家政專長 |
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 |
公民與社會專長 |
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
童軍專長 |
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
身心障礙組 |
特殊教育學系 |
資賦優異組 |
特殊教育學系 |
國語文專長 |
國文學系 |
英語文專長 |
英語學系 |
歷史專長 |
歷史學系 |
地理專長 |
地理學系 |
閩南語專長 |
臺灣語文學系 |
數學專長 |
數學系 |
物理專長 |
物理學系 |
化學專長 |
化學系 |
生物專長 |
生命科學系 |
地球科學專長 |
地球科學系 |
資訊科技專長 |
資訊工程學系 |
動力機械群 |
工業教育學系 |
設計群-室內設計專長 |
工業教育學系 |
電機與電子群-電機專長 |
工業教育學系 |
生活科技專長 |
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 |
設計群-平面、媒體設計專長 |
圖文傳播學系 |
機械群 |
機電工程學系 |
美術科 |
美術學系 |
體育專長 |
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
體育專長 |
運動競技學系 |
音樂專長 |
音樂學系 |
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表演藝術專長 |
表演藝術研究所 |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領域藝術生活科-表演藝術專長 |
表演藝術研究所 |
附件下載
更新日期
標題
檔案下戴格式
教育專業課程、教育學程甄選、中等學校師資培育歷程、教育學分抵免、專門課程之規定、教師證申請、教師加科登記、教師檢定考試
請洽詢:電話:02-7749-1231;mail:tep@deps.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