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聘國民小學師培專任(案)助理教授以上1名(自然/數學領域專長)

訊息狀態:     發文日期:2025-06-12     字級大小: 其他功能: 轉寄 友善列印 FB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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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徵聘國民小學師培專任(案)助理教授以上1名(自然/數學領域專長
說明:
一、教師學術專長領域、名額、資格及相關規定:
(一)學術專長領域及名額:具國民小學師培教學專長專任教師(案)1名。

(二)專任教師應符合下列各項資格:
1.    具博士學位,申請時須已取得博士學位證書。
2.    具國民小學教師證書及三年以上國民小學專任教師教學經驗。
3.    有五年以上教學經驗(含小學、中學、大學,可合併計算)。
4.    曾主持教學相關研究計畫或國內外相關師培經驗。
5.    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及研究人員外,新聘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    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SCI、SCIE、SSCI、TSSCI、EI、A&H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THCI(原THCI Core)或SCOPUS等索引收錄之學術性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    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二個國科會(原科技部)研究計畫。
(3)    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前述期刊論文及國科會(原科技部)研究計畫,得互相折抵。
6.    所稱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係指自各單位對外公告首日起溯算二年內(不含男性兵役年資)獲得博士學位者。

(三)專案教師應符合下列1至4項「資格要件」資格,並具5至8項「學術要件」之一:
█資格要件
1.    具博士學位,申請時須已取得博士學位證書。
2.    具國民小學教師證書及三年以上國民小學專任教師教學經驗。
3.    有五年以上教學經驗(含小學、中學、大學,可合併計算)。
4.    曾主持教學相關研究計畫或國內外相關師培經驗。
█學術要件
5.    三年內具有經審查通過且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
6.    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 SCI、SCIE、SSCI、A&HCI、EI、TSS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 THCI(原THCI Core)等級之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7.    最近三年發表原創性學術論文一篇於各領域 Impact Factor 前百分之五之期刊,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8.    具有業界實務經驗、卓越作品,並有證明文件。 


(四)相關規定:
1.    應徵者以教授國民小學教材教法(自然/數學領域專長)、教學實習課程與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指導教育實習等。另配合教學需求,需支援教授雙語教學課程。
2.    本案師資培育學院專任教師相關規範請詳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師評審辦法」、「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教師評審準則」、「本校新聘專任教師資格條件規定」等;專案教師相關規範請詳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專案教學及研究人員聘任要點」。
3.    本案師資培育學院專任助理教授,每週基本授課時數為13小時;專案助理教授,每週基本授課時數為9小時。
4.    本校徵才流程依教師評審辦法規定,需先核定員額,爰本次徵才俟確定核給教師員額後,始能擇優辦理提聘作業。
5.    如無適當人選,本校保有重新徵聘或從缺之權利。

(五)其他說明:如具以下條件,優先考慮
1.    曾獲教學優良相關獎項者。
2.    具中英雙語教學能力。
3.    預計起聘日期:115年2月1日


二、應徵方式:
(一)    應徵者另應繳紙本資料(請依序排列後,裝訂成乙冊,一式七份):
1.    新聘助理教授申請表附件1、
2.    各式學位證書影本等資料,請親簽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1)    學士學位證書影本、
(2)    碩士學位證書影本、
(3)    博士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博士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影本】
3.    國民小學教師證書影本及國民小學專任教師教學服務證明。
4.    可任教科目(請另依所提供之課綱格式填列)、
5.    曾任教科目(請檢附課程大綱及教學評鑑成果佐證)、
6.    近五年代表著作佐證、
7.    歷年著作目錄、
8.    研究專案佐證、
9.    獲獎助成果佐證、
10.    其他文件:
(1)    教育部審定之助理教授教師證書影本(如具備請附上)、
(2)    相關教學任教經歷及年資證明資料影本、
(3)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例如:中等學校教師證書影本)


(二)    應徵者另請備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新聘專任(案)助理教授申請表」紙本及下列檢附資料,請於114年8月12日(週二)前,一式七份,依序排列並加註資料名稱,郵寄掛號或親送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林輔導員收(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77巷26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國民小學師培專任(案)教師】,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電子檔案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下列電子信箱:justego@ntnu.edu.tw 。
(三)    初審通過後,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複審面試,未達初審標準者恕不另行通知或寄回資料,請務必自行留存,經通知面試而未到者視同放棄。
(四)    如無適當人選,本校保有重新徵聘或從缺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