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115年度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考 學分複審注意事項
115年度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考 學分複審注意事項
依115年度教師資格考試簡章規定,師培大學必須於考試放榜日十日前,函送應屆暫准考生「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等相關文件,敬請同學配合以下事項,俾便師培學院為各位製作放榜所需相關文件,以利考試放榜作業。
- 敬請提醒授課師長於教務處學期成績登錄截止日前(115年6月29日)送交師資生學期成績。
- 請考生於7月3日前,繳交學分複審相關文件至培育學系,請務必詳閱下方繳交文件說明。
- 放榜所需的「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將由師培學院代為送交至試務中心,考生不需要自己交;至於領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正本的時間,師培學院將再另行公告、E-mail通知考生。
- 如有特殊情況,請聯繫培育學系助教 或師培課程組(02-77491232,ning05@ntnu.edu.tw)。
★115年度暫准報考複審必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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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審必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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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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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整歷年成績單正本(須確認114-2成績)2.學士學位證書影本【學校大印及證書年月需清晰,不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 無法辨識學校大印及證書年月會退件,往年都有退件重繳案例,請務必留意。3.申請加註「次專長-雙語教學專長」認證者,須繳交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聽、說、讀、寫)或取得 CEFR 語言參考架構 B2 級以上(聽、說、讀、寫)的英語能力證明影本。(如預審階段已繳交前述英語能力證明影本者,則複審毋須再繳交。) |
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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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整歷年成績單正本(須確認114-2成績)2.大學以上相關學位證書影本【學校大印及證書年月需清晰,不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或輔系學分證明文件正本※ 無法辨識學校大印及證書年月會退件,往年都有退件重繳案例,請務必留意。
教育部於108年最新發布有關專門課程培育學系學位的相關規範: https://tecs.otecs.ntnu.edu.tw/upload/tep/TEA/TEA_1091207-3.pdf 自108學年度(含)起取得師資生資格者,需取得本校專門課程培育系所畢業證書或輔系、雙主修學分證明文件(至培育學系採認,由培育學系開立輔系課程學分證明),方可認定專門課程修習資格。 3.修畢碩博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證明單正本(不計論文)【請下載表單格式】※ 務必下載115年格式(表頭有115),勿自製或使用到往年格式。
4.申請加註「次專長-雙語教學專長」認證者,須繳交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聽、說、讀、寫)或取得 CEFR 語言參考架構 B2 級以上(聽、說、讀、寫)的英語能力證明影本。(如預審階段已繳交前述英語能力證明影本者,則複審毋須再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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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業課程、教育學程甄選、中等學校師資培育歷程、教育學分抵免、專門課程之規定、教師證申請、教師加科登記、教師檢定考試
請洽詢:電話:02-7749-1231;mail:tep@deps.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