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優質教育機構合作計畫】,敬邀實習機構參與合作

訊息狀態:     發文日期:2024-09-19     字級大小: 其他功能: 轉寄 友善列印 FB分享

一、目的:

為提升師資培育資源整合以增進師資培育優質,並強化本校與教育實習機構合作夥伴關係,鼓勵推動師培學校之機制與實務作為,依計畫辦理徵件事宜。

申請方式:

  1. 申請對象:北區輔導地區之教育實習機構。北區輔導地區包含臺北市、新北市、宜蘭縣、基隆市、金門縣、連江縣。
  2.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25日(五)止。
  3. 申請程序:由教育實習機構填具申請相關表件,並於封面書明「學校名稱」、「校長姓名」、「聯絡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年月日」,以紙本郵寄方式寄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實習舆地方輔導組,信封並請註記「參加優質教育機構合作計畫」。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4. 申請文件:
  • 報名表。
  • 優質教育實習機構申請書。其內容應包含輔導實習教師之教學實習、導師(級務)實習、行政實習及研習活動等重點及目標、計畫內容及組織、溝通及協調、資源運用及統整、輔導特色及創意等。

三、若有相關未盡事宜,請逕洽本校師資培育學院實習與地方輔導組吳小姐(聯絡電話:02-77491234、電子信箱:doris659415@ntnu.edu.tw)。

四、資料下載:優質教育機構合作計畫電子檔(OD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