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1師資生教學實務能力檢測「教學演示」、「教師甄試模擬口試」應檢順序及地點

訊息狀態:熱門     發文日期:2026-10-27     字級大小: 小中大 其他功能: 轉寄 友善列印 FB分享

【教學演示】

一、演示日期:115年11月7日(六),9:45-12:00(第一梯次9:30開始報到)。
二、演示地點:臺北市立金華國中(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32號)。

(一)報到地點:和平樓2樓7年4班教室。
(二)演示教室:A組和平樓2樓7年1班教室;B組和平樓2樓7年2班教室;C組和平樓2樓7年3班教室

三、各梯次報到時間、應檢時間及順序請詳參附件。

四、注意事項:

(一)請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明文件依報到時間至指定地點辦理報到,完成報到後請於應試區等候。
(二)教學演示當日僅可攜帶教具,其他資料(例如教案或手稿)一律「不得」攜帶進入。
(三)超過個人檢測開始時間而未完成報到手續者,無法入場參加教學演示,並視同自動放棄。
(四)進入教學演示教室前,由工作人員依檢測梯次順序叫號並引導至教室進行檢測,應檢人不得逕自與他人交換檢測時間。
(五)演示規則請詳閱簡章。

【教師甄試模擬口試】

一、口試日期:115年11月20日(五),9:30-16:00(第一梯次9:15開始報到)。

二、口試地點:本校和平校區II進修推廣學院2樓213會議室。

三、各梯次報到時間、口試時間及順序請參閱附件。

四、注意事項:

(一)請攜帶學生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依各場次報到時間至報到地點辦理報到,並繳交「3」份三折頁,完成報到後請於應試區等候。
(二)超過個人口試開始時間而未完成報到手續者,無法參加教師甄試模擬口試,並視同自動放棄。
(三)口試規則請詳閱簡章。


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繫實習與地方輔導組林小姐(02-7749-1238,lihan.fw25@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