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張教師證領取】112年2月首張教師證書領取公告說明
【首張教師證領取】112年2月首張教師證書領取公告說明
【首張教師證領取】112年2月首張教師證書領取公告說明
112.2.1公告
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且已完成教育實習者之教師證書申請作業,本校將經審查會審核後送件至教育部,教育部收件後28個工作天內(不含補件時間)完成申請審核作業,粗估應為3月底後分批到校,教師證核發下來者會公告在此最新消息,本院亦會持續更新此一訊息公告,請看到領證名單再至本單位領取,以免向隅。
依教育部來函「112年3月28日臺教師(四)字第1122601198號函」規定,此批證書所載日期將統一壓印為112年2月1日。若教師證書核發作業期間有參加各校教師甄試需要,請與辦理甄試之各校討論是否能先行切結報名,教師證書後補方式辦理,教育部切結報考教甄說明公文「112年3月28日臺教師(四)字第1122601198號函」如附(下載),若有疑問請逕洽公文右上角致電詢問。
另外,為瞭解您於本校修讀教育學程的狀況,懇請大家於領證的同時,協助填寫問卷,網址https://forms.gle/3HsZNmyBspQCKxe77
問卷連結方式亦將公告於本組辦公室;若為信件回郵者,會一併將連結資訊夾帶於信件中。
領取方式:
A. 郵寄方式:請至師資培育學院網頁→資料下載→師資培育課程組→學程修習表單,下載「郵寄合格教師證書委託書」電子檔。
1. 填妥郵寄合格教師證書委託書;
2. 備妥回郵信封(請加註准考證號碼與科別名稱),並貼妥59元郵票,連同委託書寄回本院師培課程組。
※伺本學院確實收到教育部核發之教師證後,將以雙掛號方式寄回教師證。
B. 親自領取:請先查詢下述可領取教師證書公告名單,確認教師證已發放後,本人親持身分證件正本,至校本部行政大樓三樓(樓梯右轉走到底)師資培育課程組領取。
C. 委託他人代領:請至師資培育學院網頁→資料下載→師資培育課程組→學程修習表單,下載並填妥「代領合格教師證書委託書」,並查明下述已可領取教師證書公告名單,確認教師證書已核發後,委請代領人持代領委託書與代理人身分證件正本,至校本部行政大樓三樓(樓梯右轉走到底)師資培育課程組領取。
領取時間:週一至週五
早上 9:00~中午 12:00(午休時間不提供領證)
下午 1:30~下午 5:00
依教育部規定,申請加科教師證必須具有首張教師證方能申請,此批領證者,欲提前預送(僅缺教師證書影本)申請加科作業,業已於12月開始收件。若您預送加科之加科教師證申請資料,本組將視首張教師證發證時間(預估4-5月)後再續處(協助夾帶首張教師證影本進入製作本校證明書階段)。故加科領證預估時間約為6月後,詳細請卓參本院官網/師培課程/教師證書申請專區/加科登記/加另一類科教師證書 申請作業流程時間說明。
112年2月可領證名單目前已全數到校
112年2月可領證名單公告: